摘要: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之间签订无息借款协议是合法的,只要合同不存在特定无效情况但在税收处理上,会涉及增值税非关联方企业之间的无息借款,除公益性质外,通常需要按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一般纳税人6%税率企业所得税方面,无息借款不涉及收入支出,不产生所得税问题印花。
然而,在营业税时代,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无偿借贷资金是否需要征收营业税,曾存在争议支持征税一方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对关联企业间无偿资金借贷进行了营业税的特别纳税调整在2012年前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在线税收访谈中,明确指出关联企业之间无息借款,若贷款方未收取任何经济利益形式的。
无息借款不计算利息,也没有增值税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 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