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关联企业间无息借款的税务处理

宁波高新区关联企业间无息借款的税务处理

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 1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公司向关联企业无息借款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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